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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5年,其前身为湖南农学院衡阳分院、湖南林业专科学校,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,是湖南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,中国林业科学院专业硕士湖南省培养基地,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,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,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,湖南省卓越院校建设单位。学校地处雁城衡阳石鼓区望城路165号,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南岳山下、湘江河畔。学校占地面积1208亩,分南、北两个校区。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。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原则(一)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; (二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; (三)坚持工作需要、人岗相适,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。 二、招聘计划学生工作部专职辅导员17人。 三、招聘条件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 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 (四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; (五)年龄要求:35岁及以下,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; (六)学历学位要求:具有硕士以上学位,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位。出国留学人员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位认证。 (七)专业要求:不限。 (八)政治面貌要求: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,不得参加报名: 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 2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; 3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 4.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,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; 5.因违反师德师风、职业道德被查处的人员。 6.有吸毒史、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。 7.法律、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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